發改委、衛生部等六部門《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2012年8月公布,城鄉居民大病醫保新政正式啟動。這也就意味著,10億多參加城鎮醫保、新農合的城鄉居民,若患大病,高額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報銷基礎上,還可享受大病保險報銷,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50%。
對民眾而言,這無疑是個利好消息。那么在成都,大病醫療保險的政策怎么樣呢?
哪些人可以參加大病醫療互助保險?
成都范圍內可享受大病醫療保險范圍包括: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在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實施前參加《成都市補充醫療三》且連續不斷繳費的人員。
哪些人可以不交費仍屬于大病醫療保險范圍?
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且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
如何參加?
有單位的職工由單位繳費參加保,沒有單位的由個人交費參保;單位和個人到醫療關系所在地的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城鄉居民可在籌資期有街道,村統一組織辦理參保,也可到醫保機構辦理。
從2010年4月1日起,成都市正式實施大病互助補充醫療保險。大病互助補充醫療保險實行自愿參保。其中,以住院統籌方式參加了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體參保人員和參加了城鄉居民醫保的農村、城鎮居民和中小學生兒童及嬰幼兒,按2009年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的80%為繳費基數。
參加了成都市201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大學生,以2009年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的80%為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為1%,繳費標準為90元。
2010年5月31日之后出生且參加了201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新生兒,以2009年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的80%為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為1%,繳費標準為163元。
未參加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但在《成都市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辦法》(成府發〔2009〕52號)實施前參加了《成都市住院補充醫療保險辦法三》(成辦發〔2005〕123號),且連續不間斷或一次性繳納若干年費用的人員,以2009年成都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0%為繳費基數,繳費費率為1%,繳費標準為204元。
一年累計最高報銷40萬
在成都市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和未在成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但參加了《成都市住院補充醫療保險辦法三》,且連續不斷繳費的人員,均可自愿參加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
自愿參保后,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內的個人負擔部分,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將報銷75%;參保人員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且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內的個人負擔部分,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將報銷75%;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最高報銷額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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