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當月的工資,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那么,具體而言,社保繳費基數是什么意思呢?又該怎樣計算呢?
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繳費基數是按上年1-12月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的月平均額進行確定。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不得扣除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社會保險費實行各險種同基數核定。
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雇工和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得低于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每年由市統計局公布。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
重新就業的職工,當年繳費基數按重新就業后領取的第一個月工資收入計算;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領取工資之月起繳納養老保險費,當年繳費基數按領取的第一個月工資收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