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亮點:重疾咨詢服務、住院安排(1次)、手術安排(1次)、二次診斷(1次)
服務內容:
1. 重疾咨詢服務:日常預防重大疾病的醫療咨詢及重大疾病治療、康復的醫療咨詢。以下服務安排需 會員在二級(含)以上公立醫院確認罹患重大疾病后,根據會員申請或醫生建議,在完成(1)(2)項工作內容前提下且滿足(3)(4)項安排條件(開具住院單)在10個工作日內為其安排以下、3、4項內容:
2. 二次診斷(1次):為其預約指定網絡醫院的門診掛號以進行二次診斷。
3. 住院安排(1次):推薦并安排指定網絡醫院之住院治療的床位,協助快速辦理住院手續。
4. 手術安排(1次):協調相關專家快速安排手術,并協助做好專家與患者之間的良好溝通。
5. 全程就醫陪同服務:在提供二次診斷、住院安排或手術安排服務時,提供就醫陪同服務。
6. 康復追蹤:會員治療結束后,將通過電話定期追蹤康復
2.特別說明
1、重大疾病綠色通道服務所產生任何相關醫療費用需由會員自行承擔。
2、在進行二次診斷安排時,將根據會員需求及實際情況為其預約普通門診或 特需門診號源(不承諾專家門診)。在安排住院時,將優先選擇普通病房。
3、本服務未與重疾保險綁定,重大疾病以保監會規定的重大疾病標準為準,其中2、3、4項服務的觀察期默認為90天。
4、將在服務落實前取得會員確認,會員接受服務后,因本人原因未能按時就醫,則視同該次服務已完成。
4.服務方式
會員致電開心保熱線 4009-789-789提出服務申請,在10工作日內為會員完成重大疾病綠色通道安排。
注意事項:
1.重大疾病保險條款中的疾病名稱、疾病定義、除外責任和術語釋義應當符合本規范保監會定義的25種重大疾病的具體規定。故重疾綠通所適用疾病僅為保監會規定的25種重大疾??!25種重大疾病種類請查看最下方列表。
2.該服務并非覆蓋國內所有醫院,所以請詳細查看各地區醫院情況哦!
3.本重大疾病綠色通道服務由遠盟康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一、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名稱及疾病定義
被保險人發生符合以下疾病定義所述條件的疾病,應當由??漆t生明確診斷。
1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 腦中風后遺癥——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7多個肢體缺失——完全性斷離
8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
9良性腦腫瘤——須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
11 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
13雙耳失聰——永久不可逆
14雙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癱瘓——永久完全
16 心臟瓣膜手術——須開胸手術
17嚴重阿爾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18嚴重腦損傷——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9嚴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0嚴重Ⅲ度燒傷——至少達體表面積的20%
21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有心力衰竭表現
22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3語言能力喪失——完全喪失且經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
24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25主動脈手術——須開胸或開腹手術
二、每項重大疾病的定義
1惡性腫瘤
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于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范疇。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2)相當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
(3)相當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生轉移的皮膚癌);
(5)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注);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注:如果為女性重大疾病保險,則不包括此項。
2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狀動脈阻塞導致的相應區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壞死。須滿足下列至少三項條件:
(1)典型臨床表現,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電圖改變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動態性變化;
(4)發病90天后,經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數低于50%。
3腦中風后遺癥
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引起腦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天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
重大器官移植術,指因相應器官功能衰竭,已經實施了腎臟、肝臟、心臟或肺臟的異體移植手術。
造血干細胞移植術,指因造血功能損害或造血系統惡性腫瘤,已經實施了造血干細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細胞、外周血造血干細胞和臍血造血干細胞)的異體移植手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指為治療嚴重的冠心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的手術。
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激光射頻技術及其它非開胸的介入手術、腔鏡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
指雙腎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達到尿毒癥期,經診斷后已經進行了至少90天的規律性透析治療或實施了腎臟移植手術。
7多個肢體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兩個或兩個以上肢體自腕關節或踝關節近端(靠近軀干端)以上完全性斷離。
8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臟組織彌漫性壞死,導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經血清學或病毒學檢查證實,并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重度黃疸或黃疸迅速加重;
(2)肝性腦病;
(3)B超或其它影像學檢查顯示肝臟體積急速萎縮;
(4)肝功能指標進行性惡化。
9良性腦腫瘤
指腦的良性腫瘤,已經引起顱內壓增高,臨床表現為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癥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并危及生命。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并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實際實施了開顱進行的腦腫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術;
(2)實際實施了對腦腫瘤進行的放射治療。
腦垂體瘤、腦囊腫、腦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
指因慢性肝臟疾病導致肝功能衰竭。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持續性黃疸;
(2)腹水;
(3)肝性腦病;
(4)充血性脾腫大伴脾功能亢進或食管胃底靜脈曲張。
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圍內。
11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
指因患腦炎或腦膜炎導致的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天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12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意識喪失,對外界刺激和體內需求均無反應,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級(Glasgowcomascale)結果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經持續使用呼吸機及其它生命維持系統96小時以上。
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圍內。
13雙耳失聰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耳聽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在500赫茲、1000赫茲和2000赫茲語音頻率下,平均聽閾大于90分貝,且經純音聽力測試、聲導抗檢測或聽覺誘發電位檢測等證實。
注:如果保險公司僅承擔被保險人在某年齡之后的保障責任,須在疾病定義中特別說明。
14雙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眼視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雙眼中較好眼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矯正視力低于0.02(采用國際標準視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視力表應進行換算);
(3)視野半徑小于5度。
注:如果保險公司僅承擔被保險人在某年齡之后的保障責任,須在疾病定義中特別說明。
15癱瘓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兩肢或兩肢以上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指疾病確診180天后或意外傷害發生180天后,每肢三大關節中的兩大關節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
16心臟瓣膜手術
指為治療心臟瓣膜疾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心臟瓣膜置換或修復的手術。
17嚴重阿爾茨海默病
指因大腦進行性、不可逆性改變導致智能嚴重衰退或喪失,臨床表現為明顯的認知能力障礙、行為異常和社交能力減退,其日常生活必須持續受到他人監護。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神經官能癥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注:如果保險公司僅承擔被保險人在某年齡之前的保障責任,須在疾病定義中特別說明。
18嚴重腦損傷
指因頭部遭受機械性外力,引起腦重要部位損傷,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腦損傷180天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19嚴重帕金森病
是一種中樞神經系統的退行性疾病,臨床表現為震顫麻痹、共濟失調等。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藥物治療無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繼發性帕金森綜合征不在保障范圍內。
注:如果保險公司僅承擔被保險人在某年齡之前的保障責任,須在疾病定義中特別說明。
20嚴重Ⅲ度燒傷
指燒傷程度為Ⅲ度,且Ⅲ度燒傷的面積達到全身體表面積的20%或20%以上。體表面積根據《中國新九分法》計算。
21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
指不明原因的肺動脈壓力持續性增高,進行性發展而導致的慢性疾病,已經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分級IV級,且靜息狀態下肺動脈平均壓超過30mmHg。
22嚴重運動神經元病
是一組中樞神經系統運動神經元的進行性變性疾病,包括進行性脊肌萎縮癥、進行性延髓麻痹癥、原發性側索硬化癥、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癥。須滿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的條件。
注:如果保險公司僅承擔被保險人在某年齡之前的保障責任,須在疾病定義中特別說明。
23語言能力喪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完全喪失語言能力,經過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聲帶完全切除不受此時間限制),仍無法通過現有醫療手段恢復。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語言能力喪失不在保障范圍內。
注:如果保險公司僅承擔被保險人在某年齡之后的保障責任,須在疾病定義中特別說明。
24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續性衰竭導致的貧血、中性粒細胞減少及血小板減少。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骨髓穿刺檢查或骨髓活檢結果支持診斷;
(2)外周血象須具備以下三項條件:
①中性粒細胞絕對值≤0.5×109/L;
②網織紅細胞<1%;
③血小板絕對值≤20×109/L。
25主動脈手術
指為治療主動脈疾病,實際實施了開胸或開腹進行的切除、置換、修補病損主動脈血管的手術。主動脈指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不包括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的分支血管。
動脈內血管成形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三、術語釋義
1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
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是指:
(1)穿衣:自己能夠穿衣及脫衣;
(2)移動:自己從一個房間到另一個房間;
(3)行動: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輪椅;
(4)如廁:自己控制進行大小便;
(5)進食:自己從已準備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6)洗澡:自己進行淋浴或盆浴。
2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指肢體的三大關節中的兩大關節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肢體是指包括肩關節的整個上肢或包括髖關節的整個下肢。
3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語言能力完全喪失,指無法發出四種語音(包括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和喉頭音)中的任何三種、或聲帶全部切除,或因大腦語言中樞受傷害而患失語癥。
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指因牙齒以外的原因導致器質障礙或機能障礙,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或吞咽的狀態。
4永久不可逆
指自疾病確診或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經過積極治療180天后,仍無法通過現有醫療手段恢復。
5??漆t生
??漆t生應當同時滿足以下四項資格條件:
(1)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資格證書》;
(2)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執業證書》,并按期到相關部門登記注冊;
(3)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治醫師或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職稱證書》;
(4)在二級或二級以上醫院的相應科室從事臨床工作三年以上。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縮寫為HIV。
艾滋病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英文縮寫為AIDS。
在人體血液或其它樣本中檢測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體呈陽性,沒有出現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時出現了明顯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為患艾滋病。
7遺傳性疾病
指生殖細胞或受精卵的遺傳物質(染色體和基因)發生突變或畸變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親代傳至后代的垂直傳遞的特征。
8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
指被保險人出生時就具有的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先天性畸形、變形和染色體異常依照世界衛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10)確定。
您的信息僅供預約咨詢所用,不泄露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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